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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报送2019年图书出版计划和做好高校出版社主题出版申报工作的通知

导读:

有关高等学校、有关直属单位: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制订和报送2019年图书、音像

有关高等学校、有关直属单位: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制订和报送2019年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计划的通知》(国新出发〔2018〕30号,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为做好2019年图书出版计划的制订、报送和高校出版社主题出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以多出优秀图书为中心环节,加强内容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出版管理,着力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出版体制机制,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更有营养的精神食粮。

  二、制订2019年出版计划的要求

  (一)把握好出版导向。各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2019年图书出版计划的制订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关于出版导向管理的各项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政治性、政策性问题的把关,加强对稿件整体基调、格调、品位的把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不良文化提供传播渠道。

  (二)严格履行重大选题备案程序。按照《出版管理条例》《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等文件规定,属于重大选题备案范围的选题,不得按一般选题上报,必须履行重大选题备案程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复同意出版后再申报图书出版计划,严格审核把关。

  (三)坚持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宗旨。密切关注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形势,充分利用学校的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根据本单位的学科专业设置,注重安排重点学科、新兴学科教材的选题,以及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的高水平学术著作,努力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贡献力量,为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

  (四)认真执行出版资质管理规定。认真遵守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地图、辞书工具书和养生保健类出版物等出版资质以及不得以书号出版期刊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五)充分论证、科学制订。制订年度出版计划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请各主办单位按照《通知》中关于制订2019年出版计划的指导思想、选题重点和相关要求,指导所属出版社做好2019年图书出版计划制订工作。注重调查研究,分析把握教育出版发展趋势,不断优化选题结构,突出办社特色。出版社要立足专业方向、编辑力量策划选题,严格控制品种规模,压缩无效供给,大力减少重复出版和超范围出版选题,坚决遏制粗制滥造、跟风炒作、抄袭模仿和内容平庸的出版选题。切实增强制订计划的真实性和科学性,确保出版计划的实现率。优先考虑《通知》提出的11项报送重点,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高校出版的质量和水平,为人民提供更加丰富、更有营养的精神食粮。

  (六)努力提高出版质量和水平。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强化质量观念,践行工匠精神,以打造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的精品力作为目标,加快向高质量、高水平发展迈进。严格执行“三审三校”、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和有关出版法规规章。做好重点项目保障,对列入国家和教育部重点主题出版项目、国家重点出版规划项目、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及其他国家重点出版项目的选题,确保完成质量和完成进度。鼓励出版社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打造原创品牌和精品力作,满足人民对优质图书的需求。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程序

  教育部主管在京19家出版社的图书出版计划报我司审批;教育部主管京外45家高校出版社图书出版计划经我司审核同意后,报属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非教育部主管的高校出版社只报送主题出版相关选题材料。

  (二)报送材料

  1.主办单位向我司报送请示文件。出版社和主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应对选题名称、内容提要和作者简介等逐一逐项审核,严把选题质量关,随文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沟通;报送材料统一为A4纸规格,一式五份,无须装订成册。

  2.申请报告一式五份,内容包括:图书出版计划总量(种),其中新书(含再版/重版)、重印书的总量(种)及其比例(必报),分别说明新书(含再版/重版)和重印书中大中专教材、中小学教材、大中专教辅、中小学教辅、专著、引进版图书和一般图书的总量(种)及其比例;备案选题和重点选题总量(种)(按国家级、省部级和社级重点选题分别说明)。申请报告须经主办单位负责同志和出版社社长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

  3.翔实的分析报告一式三份,内容包括:2018年图书出版计划总量(种),2018年已出版新书(含再版/重版)总量(种),2018年全年图书出版计划实现率,并分析说明原因;制订2019年图书出版计划的思路;选题总量、结构、特点(包括有哪几大版块、特色是什么;围绕《通知》中制订出版计划的11项重点,本社选题体现在哪些方面,请逐项列出体现某项重点的选题名称并做出分析说明);新书、再版图书情况;重点选题计划(省部级以上重点选题)和重大选题备案情况;选题计划中带有共性的特点和倾向性问题;实施图书出版计划的措施和存在的问题等。

  4.四个附件:(1)《社会科学类图书出版计划申报简表》(附件1)一式五份;(2)《自然科学类图书出版计划申报简表》(附件2)一式五份;(3)《社会科学类图书出版计划有关情况表》(附件3)一式一份;(4)《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复同意出版的备案选题一览表》(附件4)一式一份。以上附件1至附件4均须经主办单位负责同志和出版社社长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

  5.向国家新闻出版署报送的图书出版计划表格,请有关出版社按照我司审批或审核同意的图书出版计划,登录网址,通过“图书选题上报系统”进行填报和审核。

  6.为提高出版计划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教育部主管在京19家出版社继续实行图书出版计划季度集中补报制度,年中调整增补出版计划与年度要求相同,一般调整增补3次,分别为3月下旬、6月下旬和9月下旬,3月下旬补报第二季度出版计划,6月下旬补报第三季度出版计划,9月下旬补报第四季度出版计划。同时,本着计划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对临时性急需出版的选题,在完成三审工作后,可单独办理加急补报,各出版社要做好统筹。请各单位慎重研究制订出版计划,严肃认真地做好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