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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名师生走进香洲区法院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导读:

本报讯(记者张伟宁通讯员戴露梁倩雯)5月28日,珠海市第四中学的50多名师生走进香洲区法院,以现场旁听

本报讯(记者张伟宁通讯员戴露梁倩雯)5月28日,珠海市第四中学的50多名师生走进香洲区法院,以现场旁听庭审的方式上了一堂新颖的法治教育课。香洲区法院刑庭法官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对师生们进行了庭审流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法,得到师生好评。

当天上午,该校师生走进法院,聆听香洲区法院刑庭庭长蔡超明主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讲座,蔡超明向师生们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等,并与师生们进行互动答疑。

该院刑庭还安排师生们旁听了刘某等27名被告人涉嫌du博罪一案的庭审。上午11时,庭审正式开始。公诉机关指控刘某等27名被告人搭配组成棋手和“托”,每天由司机在中山市坦洲镇十四村一家麻将馆接载前往香洲区金鸡路人力资源中心路边、上冲加油站路边以及南溪、湾仔等地人员,通过流动摆设象棋残局作为do局,吸引路人下注参do,以此为业。在设do过程中,由棋手负责摆棋下棋,由“托”在旁扮演围观群众假装下注赢钱,吸引其他路人参do,主动帮助参do人员使用微信或支付宝转款兑换现金以及使用手机抵押现金押注。在赢取钱财后,先由棋手抽取5%,再扣除司机的车费,其余由参与do局的成员均分。刘某等27名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名。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该案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香洲区法院法官边琳琳与同学们展开互动,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以du博为业”,du博罪与开设do场罪的区别,du博罪的常见犯罪形式,青少年参与du博的形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及意义等法律知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据介绍,此次活动融合了知识宣讲、旁听庭审、互动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等普法形式,不仅启发了青少年对涉黑涉恶犯罪及du博类犯罪的思考,也加深了学校师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是香洲区法院法治宣传进学校的有益尝试,有利于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